亮点一: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公诉处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建设为先的发展理念,以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平台,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对干警进行专题辅导,课后组织干警进行专题讨论,使大家在交流中互相学习,学习中巩固提高。同时,选准思想教育的关键点,做到“四必谈”,即发现不良倾向必谈、工作业绩不佳必谈、干警提职晋升必谈、分配重要任务必谈,从而理顺情绪,纠正偏差,激发斗志,指明方向。
亮点二:强化制度建设“促规范”。公诉处始终秉持以制度建设促公诉权规范运行的发展理念,探索建立多项司法办案规范化制度,确保法律监督权科学规范行使。与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关于办理命案过程中若干证据问题的规定(试行)》,通过统一命案证据标准,对办理命案的质量提供制度保障;为突出地域特点,推出《蒙文、蒙语诉讼规范化机制》,制定《加强蒙文蒙语案件实施方案》,推进了蒙汉双语诉讼规范化运行。探索建立鉴定人、专家辅助人出庭工作制度,制定实施《通辽市检察机关鉴定人、专家辅助人才库建设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有力指控犯罪,规范司法鉴定人员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会同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绿色通道制度》,规范涉毒案件的办理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强化打击效果。
亮点三:创新创优工作“吹号角”。不断强化创新创优意识,切实推动公诉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公诉质量”工作,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通辽地区职务犯罪多年保持“零不起诉”、“零无罪判决”,缓免刑率等核心数据一直保持全区前列。并入选2015年度全区创新创优展示,获得三等奖。二是依托“玉琴工作室”打造“未检+”社会化帮教预防新模式,市检察院公诉处重点指导科区院未检科将工作办案专业化和帮教社会化相结合,建立了社会化观护体系“换位式”预防模式。2016年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作为市院公诉重点推荐的创新创优工作,入围2016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未检科被最高检确定为未检工作联系点。
亮点四:职务犯罪公诉“有力度”。公诉处对自治区院交办的乌海市原市委书记侯凤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鄂尔多斯市原副市长王会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受贿案,赤峰市原政法委书记孟繁友受贿等一系列职务犯罪大要案,在业务骨干提前介入的同时组织专门的办案组进行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判决后的同步审查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了自治区院交办的重大职务犯罪的审查起诉任务。多年来市公诉部门职务犯罪有罪判决率、缓免刑率等多项重要指标始终保持在全区前列。
亮点五:扫黑除恶斗争“在行动”。在建立案件审查质量把关机制方面,针对涉黑涉恶案件,抽调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组建专案组办理该类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在坚持法定标准,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的基础上,提高效率,依法严惩,办成铁案;在建立案件情况沟通机制方面,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公诉部门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固定证据,补强瑕疵证据,力促侦查阶段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案件质量;在建立宣传防控机制方面,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新媒体重点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亮点六:加强队伍建设“不松懈”。市检察院公诉处以赛选优、以比提能,不断加强优秀公诉人培养工作。2016年度市院公诉部门选拔两级院优秀公诉人参加全区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荣获团体二等奖、一名“最佳辩手”、两名“优秀辩手”的优异成绩。并且多次选择重大案件组织开展全市观摩庭、考核庭评议评比活动,全面提高公诉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和办理疑难案件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