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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各级检察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引
时间:2019-0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各级检察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引。这批典型案例包括黄某、段某职务侵占案,上海A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吴某、黄某、廖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江苏A建设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及其经营者虚开发票系列案。 

 

  近年来,最高检对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高度重视,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等文件。2018年11月,最高检又在此基础上,作出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解答》,以进一步统一、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以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为重点,既体现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的“检察”特色,又较好发挥案例本身的指导意义。四个典型案例都是检察机关近期刚刚办理的案件,也是司法实践中涉民营企业常见多发的案件。其中,黄某、段某职务侵占案,是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利益,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的案例;上海A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民营企业守法经营有机结合的案例;吴某、黄某、廖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是检察机关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帮助民营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案例;江苏A建设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及其经营者虚开发票系列案,是检察机关对处于从属地位,被动实施共同犯罪的民营企业,依法从宽处理的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关系的把握。

 

  孙谦介绍,此次发布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旨在选取不同角度,彰显对所有经济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以案说法,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提炼要旨,明确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政策界限;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增强法律监督的社会效果;立足检察职能,营造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孙谦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针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整理发布多种类型的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案例,为各级检察机关提供办案指导,切实促进办案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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