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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检察院首次采用 “远程视频”监督庭审减刑假释案件
时间:2018-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6日下午,通辽市人民检察院13楼远程庭审室现场气氛严肃,会场正中的电子屏幕准时开启,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已经就坐。这里即将要进行一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女子监狱提请的罪犯周某、闫某减刑假释案件的庭审活动。

  与以往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现场不同的是,面前出现的是摄像设备和电子屏幕。

  市中级法院负责审理减刑案件的合议庭法官出现在电子屏幕上,设在内蒙古第二女子监狱的庭审现场同步接收法庭审理信号。这是市检察院首次以远程视频形式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依法进行法律监督,也是全区首例采用远程视频监督庭审减假案件。

 

 

  虽然不同于传统的审理模式,但庭审各环节依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内蒙古第二女子监狱警官对拟减刑假释二名女服刑人员的改造和考核情况进行举证,服刑人员当庭作出陈述,检察官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并对庭审过程依法发表监督意见。

  尽管身处不同空间,但法官、检察官、警官及服刑人员隔空对话,有问有答,声画同步,整个庭审过程紧张严肃,完整真实的还原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全过程。

  作为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司法改革、建设智慧检务的需要,也是提高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实司法公开、提高效率、节约资源的需要。传统的狱内开庭模式,受限于监管安全的规定,每次安检耗时较长,影响办案效率。

  此次远程视频审理减刑假释案,是市检察院落实高检院、自治区院关于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的部署,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优势提高执法办案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

  远程庭审系统的建成,标志着市检察院信息化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监督,一方面节省了人力、物力,另一方面,把庭审公开从监狱内部向外部延伸,实现案件审理依法全程公开、全程接受监督,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在阳光下运行。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傅强、监所处、信管处部门负责人及科室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庭审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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