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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检人:共同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这枚荣誉章也属于你
时间:2018-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回顾总结40年来全区检察机关伴随改革开放大潮恢复重建、发展创新的奋斗历程,进一步激励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维护正义,深化改革、勇挑重担,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局面,12月10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大会”。 

 

 

右一:张承英 

 

右三:李彦秋 

  

  通辽市奈曼旗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张承英领取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会上荣获的个人一等功荣誉证书。 

   

 

  科左后旗检察院检察长李彦秋作为通辽市检察机关从事检察工作满30年的检察干警代表领取荣誉章。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通辽市检察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上级院和市委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制定“三强三促”工作思路,“七个围绕七个着力加强”工作举措,把牢“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三个扎实”,做到“三护航一融入”,为平安通辽、法治通辽、美丽通辽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通辽市检察机关共荣获国家级表彰奖励先进集体72个,先进个人74人次,荣获自治区级表彰奖励先进集体192个,先进个人278人次。一个模范集体,就是一面旗帜;一名模范人物,就是一个标杆。 

 

 

通辽检察机关在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大会上获得荣誉 

   

  通辽市检察机关把发现、培养、选树先进典型作为凝聚队伍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选先推优工作机制,厚植培养先进的土壤,不断推出更多有影响力、感召力和说服力的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汇聚推动全市检察工作蓬勃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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