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继明同志1985年参加工作以来,先任职于开鲁县检察院,后选入通辽市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反贪局、公诉处、监所处等部门工作,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先后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工作,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各项检察业务打了个通关”。他每到一个岗位,都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潜心修练实战技能。特别是,在第四检察部工作以来,无论是看守所检察、监狱检察、监外执行检察等传统业务,还是社区矫正检察、财产刑执行检察、巡回检察等新兴业务,都颇有建树,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执检业务“多面手”。
在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中,孙继明组织全市执检人员对久押不决案件调查摸底,建立完备的数据库,并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逐案逐人核对,形成网格式销号清理模式,尤其对一批羁押时间长、案情复杂、案外情况特殊的个案重点监督、坚决纠正。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中,孙继明组织全市执检人员建立《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情况台账》,对相关案件的执行立案、执行活动、变更执行、终结执行、上缴、财产处置等六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监督,通过“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土壤,为巩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