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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2月23日 王彦春)
时间:2021-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23日在通辽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彦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政治引领、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制度保障、科技支撑为工作遵循,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使命担当

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坐标定位,找准服务保障全市大局和中心工作的契合点着力点,以精准化履职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起诉邪教犯罪14人,同比下降53.3%积极参与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审查起诉27人。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1781人,同比下降12.2%。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432人,同比下降26.3%。依法惩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810人,同比下降14.4%。依法惩治网络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起诉52人,同比下降41%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六清任务,确保决胜收官。2020年,批捕涉黑恶犯罪46人,起诉140人。三年来,批捕涉黑恶犯罪493人,起诉588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追捕36人、追诉26人,不批捕28人、不起诉5人。与法院、公安机关同步追缴涉黑恶财产,张立新等涉黑犯罪督促财产执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财产刑执行监督精品案件。针对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建筑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7份,推动治本清源。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金融安全,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0人,起诉洗钱犯罪5人,追赃挽损350万元,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助力脱贫攻坚,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0人。建立司法救助+扶贫模式,开展司法救助69人,发放救助金18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赵某获司法救助后稳定脱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守护美丽通辽,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61人,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恢复非法开垦占用耕地、林地、草原4198.1亩,监督收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963万元,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8991.3万元。在清理河湖四乱回头看专项行动中,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74.7公里。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制定服务和保障六个通辽建设意见,制定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起诉侵害企业家权益、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等犯罪26不批捕不起诉涉企人员12人。设立检察护航民企流动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20余人次,助力企业公平发展。

依法履职防疫。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案件,批捕利用防疫物资哄抬物价、扰乱防控秩序等犯罪18人,起诉21人。开展禁食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安全宣传活动,督促抽检消毒餐具、食用野生动物、生鲜果蔬66批次,保护舌尖上的安全。组织参加防疫志愿服务500余人次,捐款11.2万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利用网络远程提讯、庭审、接访等3141次,为律师提供远程阅卷118次,解决疫情期间律师会见难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区优秀检察建议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5968人,办理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赵云辉、邱进宝、刘春良等大要案件,路智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起诉涉黑恶保护伞”68人。起诉涉煤领域职务犯罪811人,督促追缴税费、水土保持费9000余万元。依法对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立案侦查47人。

二、聚焦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抓业务促发展,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引领检察工作求极致,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慎终如始做优刑事检察。坚持打击和预防犯罪并重,开展降低刑事犯罪发案率专项行动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2691795人,同比下降32.9%30%;起诉38324877人,同比下降14.9%19.6%。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不批捕493人、不起诉705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92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4542人,适用率81.2%。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监督立案98件、撤案79件,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情形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01提出刑事抗诉58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165社区矫正脱漏管46人。开展“纸面服刑”专项整治行动,监督纠正未交付执行15

以民为本做好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935件,同比上升43%。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9,采纳并改变原判决、裁定9件。针对审判程序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7件,均采纳。对于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均做到面对面释疑解惑,促进案结事了。大力整治虚假诉讼,立案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3件,纠治假官司,维护公序良俗。

高效协同做实行政检察。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成功化解非诉行政争议案件11件,办案数量居全区首位,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被中央政法委转发。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针对行政非诉执行、行政执法不规范等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92,均被采纳,促进依法行政

多赢共赢做强公益诉讼检察。立案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76件,通过诉前程序提出检察建议547件,回复整改率为95.6%;依法提起行政、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5件,支持消费者协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前磋商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

三、坚持人民至上,优化检察服务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爱民、护民、为民担当,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倾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控告、申诉、举报案件2834件,同比上升11.6%7日内回复率3个月内答复率均为100%,办结率99.3%。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事项20件,全部办结。深化为期三年的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接访81人次,其他院领导干部接访171人次,化解案件234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纾缓社会矛盾。

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3份,探索公开送达6件,帮助相关部门和行业堵塞漏洞隐患。对一些争议较大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举办公开听证会13件次,以公开促化解。严惩侵害弱势群体犯罪,起诉虐老骗老犯罪79人,起诉侵害妇女、残疾人权益犯罪143人。严惩坑农害农犯罪,起诉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犯罪7人。开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起诉恶意欠薪犯罪4人,支持农民工起诉33件,追回农民工工资141万元。对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的犯罪活动,批捕11人、不批捕10人,起诉7人。

护佑未成年人茁壮成长。加强朵兰·未检复苗工程相融相承,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47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18人,同比下降35%26%。对罪错未成年人,不批捕48人、不起诉42人,同比上升12%91%。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考入大学5人,建立一区四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十百千万工程,巡讲146场,创作法治课程25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法治进校园突出单位。

畅通便民利民渠道。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提供查询、咨询2400余人次,提供律师预约阅卷服务1403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8公开法律文书4395份。优化指上检察院集群建设,注册用户3.5万余人,实时推送案件办理信息1416条,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坚持强基导向,夯实检察根基

坚持从基层着手、从基础起,加强基本能力建设,稳步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

突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6次。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细化明确35项重点工作,切实在监督、办案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党建为引领,强化履职本领,31个集体、90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一名干警荣获全区先进工作者、全区全市十佳法治人物。在全国全区业务竞赛中,荣获国家级奖项3项、自治区级奖项5项。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改革进行精装修,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进行废改立5方面8项,用最严格的制度规范司法办案。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及院领导直接办案2285件,列席审委会66件次。建立检察官绩效评价体系,同步落实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动态评查案件8537件次,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

强化基层基础。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做到精力、力量、政策向基层倾斜。制定“三减”方案,持续为基层减负。以教育培训为突破口,实训4350人次,覆盖全员全业务。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调整充实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31人、市检察院环节干部23人,年龄梯队、知识结构明显优化。全面加强校地合作,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设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及研究生培养基地,深化与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合作,发表调研文章190余篇,其中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三等奖1篇,承办第二届通辽法治论坛,实现理论创新和司法实务良性互动。

坚持从严治检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给予检察人员党纪政纪处分6人,追究刑事责任2坚持以案促改,完善制度措施,针对刘文忠案、王日成案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警示教育。围绕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事项,制定廉政风险监督办法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事项230条。

一年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等方面的社会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对代表委员议案、提案和建议全部办结,并逐一反馈。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群众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庭审、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208人次。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旗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重视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一并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转变不到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自觉性精准性实效性还有很大差距。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检察监督质效距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三是部分检察人员业务素养与新时代要求还不相适应,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下大力气推进。四是基层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办案不规范、司法不公、涉检信访问题还比较突出。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还不到位,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时有发生。我们将直面困难和挑战,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予以破解。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市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第一,更加自觉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努力提升全市检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坚持政治建检,始终从政治上看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履职尽责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更加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精准对接司法需求,强化法治供给。持续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开展降低刑事发案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新型网络犯罪,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真切、更稳固、更恒久

第三,更加务实提升法律监督品质。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打击犯罪不手软、预防犯罪跟得上、法律监督更精准、服务保障更精细。狠抓司法办案质量和效果,努力提升检察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终身制,突出检察官业绩考评功能,倒逼履职尽责、精致落实。集中开展化解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行动,巩固和运用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成果,坚决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市域、化解在基层

第四,更加从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办案运行机制,加强检察权制约监督,健全正、负面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做好检察权的“放管服”,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整治顽瘴痼疾,持之以恒强化自身建设,坚持不懈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下大气力夯实基层基础,真正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

各位代表,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自觉担当,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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