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检察人员识毒、防毒、禁毒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辽市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开展“禁毒教育 你我同行”主题党日活动。
学习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2月25日上午,市检察院第二党支部以党小组集体学习方式,深入学习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持续落实“三个提升年”工作方案,聚焦办案主责主业,抓好“三个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朝着“三年一大变”的工作目标努力奋进开展交流研讨。

参观通辽市公安局禁毒教育基地,深入学习毒品知识,直观感受毒品危害。2月25日下午,在讲解员的引导下,检察人员从虎门硝烟的雕塑开始,走过各个展区,观看毒品模型、了解毒品知识、感受毒品危害,通过与办案民警交流,深刻认识到毒品危害。通过讲解员的倾情讲述,检察人员了解到禁毒案件侦办的重重困难,禁毒人员英勇牺牲的事迹,更加坚定了打击毒品犯罪的信念。
下一步,通辽市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将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日活动,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为平安通辽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