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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调研组深入通辽调研指导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时间:2023-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4日至25日,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庆杰一行赴通辽市两级院调研指导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通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郎显成陪同。



调研组实地视察了开鲁县检察院联合开鲁县司法局成立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办公室,了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进情况。



在市检察院,调研组听取两级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并与参会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就基层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





孙庆杰指出,通辽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以调查研究为抓手,深层剖析问题,出实招求实效,实现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良性发展。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坚持系统观念,融入社会治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结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加强监督体系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在监督体系中的作用,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纳入党政考核体系,以检察履职自觉融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监督质效。立足实际问题,学好弄通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监督唤醒“沉睡”的法条,全面充分履职。以实干破局,开阔思维,守正创新,对重点领域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发现民事、行政案件中呈现的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提出实质性检察建议。在检察建议专业化、精准度、规范性上下足功夫,向规范要质量,向质量要成效,确保检察建议刚性。


三是要坚持立足实际,优化评价指标。落实好全区民事检察“三低两少”问题治理和行政检察打造精品统一行动方案要求,市院和基层院要各有侧重,统筹谋划,发挥各自优势和长处,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要强化运用评价指标,在落实最高检指标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适度细化,向自治区院合理、科学提出需求,充分发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指挥棒”作用。




郎显成对自治区院调研组莅临指导表示感谢,并表示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围绕调研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意见建议,紧跟形势更新理念,锚定目标抓好落实,补短板、固底板、强弱项,盯住硬任务,逐项拿出成果,年中查账、年底交账,做优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动通辽检察整体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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