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庆杰指出,通辽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以调查研究为抓手,深层剖析问题,出实招求实效,实现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良性发展。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坚持系统观念,融入社会治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结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加强监督体系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在监督体系中的作用,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纳入党政考核体系,以检察履职自觉融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监督质效。立足实际问题,学好弄通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监督唤醒“沉睡”的法条,全面充分履职。以实干破局,开阔思维,守正创新,对重点领域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发现民事、行政案件中呈现的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提出实质性检察建议。在检察建议专业化、精准度、规范性上下足功夫,向规范要质量,向质量要成效,确保检察建议刚性。
三是要坚持立足实际,优化评价指标。落实好全区民事检察“三低两少”问题治理和行政检察打造精品统一行动方案要求,市院和基层院要各有侧重,统筹谋划,发挥各自优势和长处,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要强化运用评价指标,在落实最高检指标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适度细化,向自治区院合理、科学提出需求,充分发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