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在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与会代表对《关于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进行表决,全票通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了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一致认为,市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胸怀“国之大者”,聚焦“市之要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更好维护司法权威、捍卫公平正义,为保障加快建设现代化通辽贡献了检察力量。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凤凰山大街东段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502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