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9日,通辽市检察院、内蒙古民族大学联合召开实习生见面会暨岗前培训会,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14名学生到市检察院实习2个月。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董玉超主持会议,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师檀畅带领实习生参加会议,市检察院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部有关人员对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设置、纪律要求、保密事项等进行培训。
市检察院接收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实习,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和理论研究的意见》的主要举措之一,也是市检察院和内蒙古民族大学联合设立的“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主要内容之一。会上,对学生实习工作、推动司法理论和实务研究等方面进行了交流,为进一步增强检校协作协同奠定基础,促进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检察实践与法学教学、检察人员和在校学生交流互动。
实习生们表示,感谢市检察院提供的学习实践平台,将严守纪律、敏于思考、勤于学习、勇于实践,不负学校和检察院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