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全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三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11件,其中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填报33件,占比29.7%,基层检察院填报78件,占比70.3%。从领导干部带头如实记录报告来看,全市检察机关班子成员共填报40件,占填报总数的36.0%。
下一步,通辽市检察机关将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严格办案纪律,维护司法公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