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公告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本院决定对田某某刑事申诉案,举行工作听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4月11日下午15时00分
二、参加听证会方式
本次采取公开听证形式,社会公众可在2025年4月10日下午17点30分前通过电话向本院申请现场旁听。
三、听证地点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各项要求,主动接受安全检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艳荣、赵美丽
联系地址: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 0475-2739578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