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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日报 | 筑牢忠诚 夯实基础 增强质效 提升品质 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 护航通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筑牢忠诚 夯实基础 增强质效 提升品质 

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护航通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队伍优秀、业务优质、成效优异、形象优良”为目标,与时俱进更新司法理念、笃行不怠做实检察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以人为本锻造铁军,以过硬本领坚守初心使命

把过硬队伍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强检、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夯实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以“党组中心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五级联动学习机制为抓手,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报告重要工作、案件17件次。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推进“模范政法机关”“三比三创”活动创建,市检察院荣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全市检察机关64个集体、17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强化队伍建设。主动跟进履行协管职责,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选优配强基层院班子,调整后班子成员平均年龄年轻5岁。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落实动态管理机制。秉持“发挥专业人员的专业特长”角度,聘请13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建立32个类别覆盖检察各条线的人才库。

强化正风肃纪。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两级院“一把手”监督,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一把手”监督季度谈话提醒会,对开鲁院开展“一把手”监督专项政治督察。抓实抓深“三个规定”落实,填报记录115件,向上级院、政法委报告情况100次。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察抽查155次,及时谈话提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6人次。

强化履职素能。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优势,加强检校共建,与中国政法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专业化“靶向”培训124期、1870人。举办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同堂培训,推动形成共同司法理念。落实“传帮带”机制,领导干部、资深检察官带头上讲台开展晨读晚学120场次。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检察履职助推市域治理

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努力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依法履行捕诉职责,从严打击刑事犯罪。全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99人,起诉2489人。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起诉5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22人。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11人。突出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起诉541人。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起诉23人,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守护经济安全和群众“钱袋子”安全。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广泛开门纳谏,主动上门走访送法进企业219家,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56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诉求,落实整改反馈,提升企业法律意识。与工商联等多家单位共建协作机制,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用足用好司法手段,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发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和企业家人身权的犯罪,起诉23人;依法依规依策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不捕6人,不诉23人,改变强制措施8人,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加强科技创新保护,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38件。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与9个成员单位会签文件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9件,发挥合规从宽制度作用,最大限度挽救市场经济主体。

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范围和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聘任听证员139名,召开听证会224件次,以公开促公正,案件覆盖“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200份治理建议,消除风险隐患,堵塞制度漏洞。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宣讲活动120余场,加强释法说理,推动培养社会法治意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制造销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犯罪44人,全力打击坑农害农。坚持党建带队建,派驻第一书记,协调电网改造项目,编入2023年农电项目规划,为农牧民扩大生产经营等奠定基础。同律师协会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推进检律关系健康发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积极探索“南有枫桥,北有通辽”检察版,持续开展人民群众大接待活动,健全提升“信、访、网、电”四位一体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申诉渠道,共接收控告申诉信访1651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结并答复。坚持点单式接待,检察长包案办理15件全部化解。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原处理正确的案件,耐心释法说理,信访接谈920次,组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54次,促进案结事了。坚持应救尽救,对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的113名当事人或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57万元。设立律师综合帮办中心,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检有所应。

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以开展“质量建设年”为契机,持续筑牢“质量是生命线”理念,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率,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刑事法律监督职责,不捕率同比上升6.06%,不诉率同比上升13.73%。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解除强制措施8人,同比减少羁押816人,同比下降46.1%。持续开展压降刑事发案率活动,刑事案件起诉人数同比减少1360人,同比下降34.8%,命案同比下降13.16%。设立9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协同提升追诉共同体合力,监督立案撤案85件。纠正漏捕、漏诉6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86件,同比上升8.93%和145.5%。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着力解决民事法律监督瓶颈问题,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采纳率64.71%。监督、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20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01件,法院采纳93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探索试行发现虚假诉讼线索新机制,在虚假诉讼案件存在多发可能性的乡镇、村屯中建立联络员机制,及时反映情况,为打击虚假诉讼活动注入持久动力。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切实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通过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提出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2件,提出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43件。做实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服法院生效裁判息诉罢访4件。认真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及非诉执行专项评查活动,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及非诉执行专项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发现2条线索,案件已办结。

公益诉讼有序拓展。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85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59人,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43件。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针对病死牛羊随意丢弃、销售,危害公共利益,立案37件,制发检察建议16件。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统筹兼顾”的办案原则保护“国财国土”, 助推全市“五个大起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立案18件,督促收回闲置土地680余亩,国有财产102.73万元。落实通辽市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农用地膜专项治理工作,制发检察建议22件,保护耕地24700亩,传递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强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通辽市检察机关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转理念、提素质、强作风、优机制、升效能为导向,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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