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市的特别重要一环。
刑事检察在做“优”上提质效。制发专项方案,建立检监、检法、检警、检狱、检律等会商机制,同心同向解决执法司法配合制约难题。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公安立案136件、撤案83件,纠正漏捕漏诉140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8件。对77个司法所开展巡回检察,核查纠正了一批脱管漏管人员。对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645名罪犯进行监督纠正,对判处实刑但未交付监狱执行的16名罪犯予以收监执行,组建侦查办案团队,对压案不查、通风报信、违规保外就医的司法工作人员等立案侦查6人。深化监检衔接,与市监委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沟通协商工作指引、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办法,提前介入监委查办案件22件,起诉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8人,追赃挽损上缴国库1609.49万元。
民事检察在做“强”上用力气。制定落实统一行动20条措施,受理民事监督案件449件,同比上升63.87%。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文书监督案件204件,同比上升96.1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法院采纳14件;提请抗诉2件,提出抗诉2件,全部采纳。受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3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全部采纳。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26件,同比下降20.25%,提出检察建议115件,同比上升16.85%,法院全部采纳。深化虚假诉讼监督,突出对民间借贷重点领域的监督,纠正虚假诉讼8件。市检察院和开鲁院共同办理的郭某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在做“实”上开好头。受理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程序等各类监督案件191件,同比上升75%。办理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案件38件。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和社会治安领域案件评查、婚姻登记处管理不规范核查等“小专项”,向相应部门制发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03件。牵头与司法局会签行政争议协作化解机制,与市自然资源局会签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8件。科尔沁区院对一起长达10年之久的房屋征收补偿争议案促成和解。
公益诉讼检察在做“好”上下功夫。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9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6件。其中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古树保护、遗址保护、军人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案件53件,占比18.28%。与人大、政协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与法院、水务、林草等8家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针对牲畜任意出入哈民遗址保护区域问题,督促投入163万元完善基础设施,促进文物保护。对未有效落实检察建议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11件,以“诉”促“治”。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226名,协助参与办案4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