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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检察 | 通辽日报:走在前 勇争先 善作为 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助力书写法治通辽建设新篇章
时间:2024-0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服务直通车”法治宣传服务活动。


公益法律顾问团与嘎查村委会签订服务协议。


通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郎显成走访企业。


与税务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打造检税合作“新样板”。


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参与化解信访矛盾。


通辽市检察院擦亮“兰?未检”品牌,用情守护祖国花朵。


2023年度


2023年,通辽市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聚焦“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检察工作中深度融入依法治市工作内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努力做公正司法的实践者、严格执法的促进者、全民守法的推动者。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

作为政治任务抓严抓好


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和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力度,把党内法规列入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党内法规普及度和知晓率。组织市院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5期16人次,依托读书班、“三会一课”等载体开展各类学习研讨68次,开展“三全式”培训、“三真式”实训312期13508人次,多措并举推动法治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入脑入心。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履行推进检察机关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依法治市工作,围绕“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依法治区(市)会议精神及审议、批准的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定的法治建设重大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检察工作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细化任务措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86项,责任到领导、责任到部门,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而治、循法而行、厉行法治。

积极参与市域治理。发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的作用,并将其落实情况纳入依法治市考核体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98件,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粮食购销等行业领域堵漏建制、消除隐患。科尔沁区院就保障城市道路通行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入选全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润北疆·治汇通辽”“法治服务直通车”等法治宣传服务活动,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族政策宣传月、禁毒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段和节点,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夜市等开展普法宣传225场次,推动全社会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1件手绘法治宣传作品荣获全国一等奖,5件原创普法宣传视频登陆学习强国。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建立“红石榴检民连心实践基地”,成立嘎查村公益法律顾问团,开展法律延伸服务,助力乡村基层治理。


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为首要任务抓细抓实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有效保障和有力护航,这也是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批捕1178人、起诉4058人。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评为“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恶势力犯罪29人。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命案防控工作方案》《故意杀人犯罪案件审查指引(试行)》,实行“双介入双审查”“一命案一建议”机制,全市新发命案同比下降10%。积极参与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依法跟进追诉,对4起重大命案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深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依法从严办理缅甸遣返人员案件69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5%,被告人一审服判率94%。对736起案件公开听证,努力促进和谐。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办案指引清单30条,深入开展“促进企业合规改革统一行动”,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组建73人专业人才库。探索“合规机制建设+实务探索+社会治理延伸”工作模式,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6件。联合市委政研室、市工商联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一家上市公司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科尔沁区院督促企业合规整改,推动继续投产1亿余元扩大经营,带动新增就业150多人,该案被评为全区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在科尔沁牛业、蒙古王酒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知名品牌和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市检察院对某农业科技公司“贴牌”生产掺混化肥一案,适用企业合规依法不诉,既支持科创企业,又保护知名品牌。加强国财、国土保护监督,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420万元,监督闲置近十年的价值1.16亿元的多宗土地重启开发利用。

全力守护生态安全。发挥“林长、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与吉林、辽宁两省五地以及兴安盟、锡林郭勒盟、赤峰市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58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9件,监督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484万元。助力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对违法开垦林草地的依法起诉134人,督促恢复林地、草原4.3万亩。参与西辽河流域治理,针对河道内堆放垃圾、私搭乱建、违法排污等开展监督,立案30件,公益诉讼3件。专项监督整治西辽河开鲁段河道问题,拆除违建32栋、开沟划界23公里,主河槽停止耕种5800亩、调整红线外农作物种植结构1.7万亩,该案入选全区十大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办理西辽河某河段非法打井开采地下水并影响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公开听证、现场磋商的形式督促开展“非法打井取水专项工作”,行政机关排查小区118个,发现自备井、物业井608眼,封闭441眼。


始终把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作为根本任务抓紧抓牢



进入新发展阶段,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有了更丰富内涵,检察机关通过创新履职方式、提高履职水平积极回应。


用心用情化解群众烦恼忧愁。树立“如我在诉、信访有理、案件有错”理念,提出“案办好、信访少”目标,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79件次,信访量同比下降27.56%。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专项攻坚活动,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要求,两级院领导共包案104件,全部化解。建立信访处置闭环管理、反向审视管理、部门联动接访、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设立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驻院工作站,引入值班律师41人次,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65件,首访案件化解率96.55%。市院“通检心桥”团队获得全国控申部门接待窗口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称号。

致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擦亮“朵兰·未检”品牌,坚持双向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从严打击,批捕78人,起诉105人;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从宽处理,依法不捕103人,不诉144人,封存163人犯罪记录,帮教35人复学就业。坚持“办案专业化”,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检警”协作工作的意见》,推动各旗县市区公安局成立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专案组,实现专案专办。推进“保护社会化”,牵头推动公检法司安各家政法单位在全市382所中小学开展校园法治实践教育全覆盖统一行动,实现主体、范围、对象、时段四个全覆盖。检察机关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师生家长受众8.3万人次。检察长以“凝聚共识携手关爱,为孩子营造良好成长环境”为题,为全市教育系统500余人讲授主题教育党课、法治实践教育课。与团市委签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框架协议》,实现普法宣传、基地建设、帮教关爱深度合作。

加强社会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严惩侵害老年人刑事犯罪,常态化整治养老诈骗,对75岁以上老年犯罪嫌疑人提出轻缓量刑建议。针对一家养老院发生伤亡案件开展专项监督,督促细化安全管护等养老责任义务。依法保护妇女群体权益,严惩性侵、虐待等犯罪,认真办理涉婚姻家庭民事监督案件。强化与妇联协作,救助帮扶困难妇女84人。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等优抚权益,公益监督全市多家公立医疗机构落实优先就诊就医待遇。开展“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督查检查”活动,监督帮助59名农民工要回拖欠工资。扩大司法救助“资金池”,推动设立“通辽市司法救助基金”,倡议13家爱心企业募捐48.2万元。着眼救急救难,救助因案生活困难的当事人229名,同比增加97.41%;发放救助款259.5万元,同比增加64.97%。


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

作为主责主业抓深抓透



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市的特别重要一环。


刑事检察在做“优”上提质效。制发专项方案,建立检监、检法、检警、检狱、检律等会商机制,同心同向解决执法司法配合制约难题。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公安立案136件、撤案83件,纠正漏捕漏诉140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8件。对77个司法所开展巡回检察,核查纠正了一批脱管漏管人员。对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645名罪犯进行监督纠正,对判处实刑但未交付监狱执行的16名罪犯予以收监执行,组建侦查办案团队,对压案不查、通风报信、违规保外就医的司法工作人员等立案侦查6人。深化监检衔接,与市监委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沟通协商工作指引、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办法,提前介入监委查办案件22件,起诉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8人,追赃挽损上缴国库1609.49万元。

民事检察在做“强”上用力气。制定落实统一行动20条措施,受理民事监督案件449件,同比上升63.87%。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文书监督案件204件,同比上升96.1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法院采纳14件;提请抗诉2件,提出抗诉2件,全部采纳。受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3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全部采纳。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26件,同比下降20.25%,提出检察建议115件,同比上升16.85%,法院全部采纳。深化虚假诉讼监督,突出对民间借贷重点领域的监督,纠正虚假诉讼8件。市检察院和开鲁院共同办理的郭某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在做“实”上开好头。受理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程序等各类监督案件191件,同比上升75%。办理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案件38件。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和社会治安领域案件评查、婚姻登记处管理不规范核查等“小专项”,向相应部门制发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03件。牵头与司法局会签行政争议协作化解机制,与市自然资源局会签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8件。科尔沁区院对一起长达10年之久的房屋征收补偿争议案促成和解。

公益诉讼检察在做“好”上下功夫。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9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6件。其中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古树保护、遗址保护、军人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案件53件,占比18.28%。与人大、政协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与法院、水务、林草等8家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针对牲畜任意出入哈民遗址保护区域问题,督促投入163万元完善基础设施,促进文物保护。对未有效落实检察建议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11件,以“诉”促“治”。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226名,协助参与办案41件。


乘势而上开新局,砥砺奋进普新篇。通辽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力办好两件大事,认真落实自治区部署的“六个工程”,持续推进夯实现代化通辽建设物质基础的“六项任务”,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始终如一发挥“蒙古马”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实现现代化通辽建设崭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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