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发挥案件管理职能,全流程全方位护航涉企案件办理,实现检察服务升级,彰显检察服务温度。
一、“标识制”受案。建立涉企案件专项台账,做到涉企案件优先受理,按照捕诉一体规则,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方式,实现三个“当日办”,暨当日受理、当日录入、当日分配。在显著位置标注“涉企”,系统内录入新受理涉企案件时,对涉企案件名称进行“标识”化,共享涉企案件流转信息,畅通案件办理,便于对涉企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同时,严格加强涉企案件涉案财物监督,严格执行财、物分类管理原则,对涉企案件涉案物品,建账设卡,一案一账,一物一卡(码),账实相符。
二、“动态化”监控。建立涉企案件监控日志,对涉企案件实行动态化、实时化、全流程监管,针对临到期案件、案卡填录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文书制作不规范、诉讼权利未得到及时保障等问题,及时在办案系统内向承办人发出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同时通过指上检察院短信推送功能通知承办人,确保涉企案件办理程序规范合法高效。
三、“大数据”赋能。强化涉企案件分析研判,为涉企案件办理提供经验型参考,深入依托统一业务系统以及通辽市检察业务综合分析平台,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深度应用,定期汇总统计涉企案件办理数据,挖掘案件资源,进行专题分析研判,为检察机关科学决策和“大讨论”开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信息员:王辉平、海日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