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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华检察长在库伦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月9日,库伦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上,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俊华作全旗检察工作报告。








2023

















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坚持稳中求进,能动履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01
全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1件72人,案件数同比增加9.7%、人数减少1.4%,对命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均提前介入,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为批准逮捕和公诉奠定基础,经依法审查批准逮捕49件5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0件331人,同比分别减少5.7%和6%,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案件21件23人,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153件153人,侵犯财产类案件24件34人,扰乱公共秩序类案件54件67人,贪污贿赂类案件5件8人,妨害文物管理类案件4件17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13件16人,妨害司法类案件5件12人,经依法审查提起公诉200件234人,报送上级院审查起诉1件1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84人,提出确定量刑建议22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多角度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化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02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走访11家企业、商户,征求到的可行性建议完全采纳落实。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使案件办理更加便利。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对1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办理的涉企案件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涉企案件中有3件被市检察院评为正面典型案例,占全市的17.7%。检察长深入企业讲授普法课1次,组织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宣传6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相关工作被国家级媒体报道3次。


03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开展

围绕生态环境资源、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药品安全以及个人信息保护、英烈保护等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立案42件,均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完成。成功办理全市首例500余吨有害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案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办理的小区“飞线”清理、盲道保护、街面垃圾桶设置等公益诉讼案有效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其中,保护盲道公益诉讼案被选入最高检千案展示中。

践行为民理念,用心服务增进民生福祉

01
能动司法纾解群众心结

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压实领导包案责任制,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接待来信来访42件次,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并按期结案。及时救助因案致贫困难群众6人,共发放救助金10万元。办理刑事案件做到惩治犯罪和矛盾化解并重,4件案件经耐心细致劝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做到案结事了。


02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5件,对5名犯罪嫌疑人均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3件4人,对4人均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并提出书面引导侦查取证意见。营造浓厚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氛围,开展线上线下法治进校园活动22次,其中检察长、检察官与师生面对面讲法制课8次,赠送未成年人保护类图书4次70本。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被评为“通辽市三八红旗集体”。


03
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

坚持“谁办案谁普法”原则,把减少违法犯罪、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作为履职目标。针对库伦旗网络赌博案件高发和近几年命案发生情况,分别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助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完善库伦旗地区命案防控体系。聚焦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全民反诈、禁毒等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


04
积极融入社会服务大局

将党建工作延伸到共建社区和乡村振兴包联村,党组书记入社区、入乡村2次讲党课,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全体干警积极参加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协助乌珠穆沁社区开展核酸检测6000余人次,并派员到高速卡口、隔离点参与防疫,助力地区建立防疫防线。加强民族团结建设,通过“集中+自学”形式深入学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利用“走出去,引进来”模式开展民族团结“八进”活动,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获得“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强化法律监督,主动作为维护司法公正

01
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人、撤案2人,纠正漏诉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2件次。对于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不批准逮捕11件14人,其中因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2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10人,不符合逮捕条件2人;对于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62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15人,因无犯罪事实不起诉5人;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提前介入17件案件,开展法律监督检查1次,有效提升刑事案件质量。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次。对法院判决定性不准,量刑畸轻案件依法提出抗诉1件1人,得到上级院支持并获改判。加强驻所监督,向监管场所提出监督意见7件,监督判实刑未执行4件,监督监外执行漏管1人,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代表市检察院对奈曼旗看守所开展了巡回检察。


02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更加精准

以创新谋发展,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与法院建立民事、行政执行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使监督变得更加便利、高效,促进诉源治理。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办案程序监督、民事执行监督7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上述案件均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其中办理的1件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裁定再审,达到息诉罢访的良好效果。

最高检设定的52项基层院业务评价指标中有23项排在全市第一位。

坚持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01
不断铸牢队伍政治忠诚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检察工作,毫不放松抓党建。扎实开展“提振状态 实干奋进”、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等专项工作,积极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党课等学习30余次,使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网络舆情危机化解和综合应对能力,党组召开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会议4次,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1次。加强阵地管理,做好舆论宣传正面引导,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800余条,撰写通讯报道被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媒体采用50余篇。


02
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严抓党的纪律建设不放松。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填报情况通报制度,主动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1件次,其中班子成员记录报告8件次,占比72.7%。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谈心谈话制度,开展谈心谈话2轮50余人次。落实不起诉回访制度,检务督察联合派驻纪检组对本年度相对不起诉的31名当事人进行回访,未发现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3次,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1次,干警撰写心得体会30余篇。


03
全面提升队伍能力水平

注重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结合重要节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补足干警精神之钙,先后组织开展文化建设活动10余场。突出抓好履职能力培训,开办各类培训班10余期、岗位练兵3场。以赛促练,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类业务技能比赛,获多项个人和集体奖励。实施素质培养计划,落实《年轻干部结对帮带工作制度》,加强对年轻干警的思想和业务指导。围绕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大指标,完善业绩考评,倒逼提升履职能力。创新机制实施 “七个一”工作举措,强化对干警的业务和行政管理等综合素能的培养和提升,该做法被内蒙古长安网报道,得到上级检察机关认可推广。


04
更加自觉接受监督

深入贯彻旗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各1件,并及时回复。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报告,对旗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落实,工作得到高度认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参与案件办理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40余人次,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合法性。

过去的一年,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获得自治区级、市级、旗级个人表彰7项,集体表彰2项,虽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地方发展实际,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不够多;二是对标司法理念,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结构还需改善,检察干警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问题催人警醒,我们将围绕问题下大力气破解。








2023








2023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23年库伦旗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旗委和上三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将检察工作深入融入库伦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积极助推库伦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01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深悟细研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思想上跟上,在行动上跟进,转化为能动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和使命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切实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贯彻到检察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业务的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02
稳中求进能动履职,维护社会稳定


主动对接人民群众不断上升的司法需求,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各项工作。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严惩治网络犯罪,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投入反腐败斗争,不断强化诉源治理,有效化解矛盾。

03
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助推依法治旗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更高质量法律监督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库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做强行政检察监督,提升公益诉讼检察质效。

04
实干奋进建强队伍,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党建带队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政治建设与业务发展融合,持之以恒从严治检,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把强基固本提素能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培养库伦旗检察队伍专业精神、专业能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党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负使命,担当实干,为库伦旗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


相关用语解释




01

巡回检察:指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看守所实行巡回检察,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纠防冤错案件,促进监狱、看守所严格执法,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证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



02

不起诉回访制度:指本院制定的《库伦旗人民检察院相对不起诉案件回访考察制度》,即对干警所办理的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跟踪监督,考察了解干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廉洁自律、文明办案、公正执法而采取的一种监督办法。




03

“七个一”工作举措:指本院2022年度工作思路,即办理“一件”民行、公益诉讼案件,要求五十岁以下的员额检察官每人必须办理一件民行或公益诉讼案件;完成“一篇”调研论文,员额检察官年度内必须完成一篇调研论文;收集“一条”线索,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人员要积极发现收集立案监督、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案件的可行性线索;书写“一篇”新闻稿件及调研文章,全体干警每人完成一篇新闻稿件和调研文章;补齐“一个”短板,各内设部门审视自身工作不足,剖析原因,补齐短板;打造“一个”精品,各内设部门挖掘自身工作亮点,打造精品业务工作;完成“一个”自选主题动作,结合业务工作及参与社会治理方面工作,各党小组形成各具亮点特色的自选动作,强化党支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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