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通辽市检察院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静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负责人及评查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通辽市检察机关坚决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深刻认识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切实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以案为单位分类评查新模式,突破以院为单位开展评查工作的局限性,切实找准问题症结,强化能动管理,助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案件质量提升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容,是评价检察工作的重要指标,要进一步凝聚思想认识,开展好此次案件评查工作,切实为提升案件质量提供有效参考,合力解决制约案件质量提升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二要严格评查、认真履职。评查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遵守保密工作规定,把评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的原则,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审查,避免主观臆断,克服形式主义,确保评查客观、公正。三要分析总结、找准症结。以本次案件评查为契机,从程序和实体上全面查找所评查案件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症结,通过常规评查实现对各类案件抽样“体检”,切实推动两级院案件质量整体提升。四要坚持问题导向、求真务实。市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及时将评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抄送市院检务督察部和政治部,并适时召开联席会商会议,听取被通报人整改情况汇报,以案件评查作为执法监督切入口,找准问题根源、形成监督合力。同时,针对评查中发现问题较多领域进行提示和培训,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