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近日,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接待反映妇女儿童信访事项的群众,将此项工作形成常态化。
专用窗口主要对五类控告申诉案件要优先接待、优先移送、优先办理。分别是:
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
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或者检察机关生效刑事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案件;
涉妇女平等就业、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权益,提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
请求给付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以及请求给付抚养费、抚育费等,提出民事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
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或者检察机关生效刑事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案件;
涉困难妇女儿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
近年来,通辽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陷入困境的妇女儿童开通了绿色通道,积极协助妇女儿童提交书面救助申请,做到应救尽救。与妇联、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制定了联合救助方案,畅通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渠道,促进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对有需求的妇女儿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心理援助,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重拾生活信心。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救助困难妇女儿童226件257人,发放救助金446.3万元。推动救助困难妇女儿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