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其中,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作为表现突出的单位获得通报表扬。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名单(通辽)
表现突出的单位
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
通辽职业学院法制教育处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中共扎鲁特旗员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铁路街道办事处二六八社区居民委员会
自“八五”普法启动以来,通辽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创新以公益法律顾问团、“红石榴”检民连心实践基地等工作机制为平台,强化党建融合,结合主题党日、知识竞赛、法律服务等扎实推进双语普法宣传教育,推动形成“知法、尊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下一步,通辽市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部署,坚持做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一体推进法治宣传能力提升,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强化落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平安通辽、法治通辽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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