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办案作风,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全市检察人员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公正办案、廉洁办案,3月11日,通辽市检察院部署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办案作风改进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将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共分为学习教育、个人自查、检查核查、总结提升、“回头看”五个阶段。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检察院梳理制发《常见办案作风问题负面清单30条》,主体方面涵盖从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到员额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内容方面涉及上级交办案件、本级自办案件、下级请示案件等,形式方面从实体到程序、从案内到案外,全面检查、剖析、整改审核把关、监督管理、检查评查、请示报告、答复指导、督办落实、会见接待、数据填报、案例报送、文书制作、落实“三个规定”等办案中不严格、不严肃、不严谨以及不求实、不务实、不做实等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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