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立足法律监督实际,积极巩固和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建设工作成果,维护司法权威,3月21日,通辽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司法公信建设工作推进会,各任务条线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会,通辽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司法公信建设工作的最新要求,研究制定了《2025年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台账》,围绕如何更好地开展司法公信建设、提升检察公信力等展开讨论,并做出相关安排部署。
刘静强调,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司法公信建设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大局,各任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到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二要聚焦重点工作,强化检察监督职能。扎实开展“两项监督”,深入推进虚假诉讼联合惩治和执行工作巩固攻坚工作。三要把握关键环节,切实提升检察公信力。紧盯“四超”问题做好监督,认真开展好“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问题的专项监督工作。同时,做好涉企案件久拖不决清理工作,并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制度。
下一步,通辽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执行力度,市院在完成好本级司法公信建设工作基础上,加强对下指导,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努力实现检察公信力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