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3月13日上午,通辽市检察院与通辽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检调对接”工作协调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令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华,以及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就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独特优势,在民事申诉案件办理领域开展“检调对接”工作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广泛共识,一致认为“检调对接”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监督办案和化解矛盾同频共振,更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有效举措。为统筹推进“检调对接”各项工作,双方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印发了《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通辽市司法局 民事申诉案件“检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调解组织、案件适用范围、工作程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会议要求,一要检司同向发力。检司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搭建民事检察与人民调解工作对接联动平台,携手打造“南有枫桥,北有通辽”社会治理品牌检察版;二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双方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对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沟通解决,保障“检调对接”工作顺利推进;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提炼优秀经验做法,多维度宣传,巩固办案成效,提高社会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