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5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传送及接收;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出差调配使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犯罪嫌疑人的提审看押使用。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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