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扬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的决定》,对65个“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67名“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者”、170名“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予以通报表扬。通辽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作为全区检察机关唯一受表彰集体,荣获“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


长期以来,通辽市检察机关始终深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通过构建全流程参与机制、闭环化建议落实体系、多维度服务保障模式,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实现从“有形监督”到“有效监督”的质效跃升。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表扬为契机,系统总结工作经验、持续巩固既有成果,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与使命意识,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全力做好第三届人民监督员服务保障工作,让人民监督成为守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强劲动能,为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注入坚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