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全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四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四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16件,其中通辽市检察院填报18件,占比15.5%,基层检察院填报98件,占比84.5%。从领导干部带头如实记录报告来看,全市检察机关班子成员共填报23件,占填报总数的19.8%。
下一步,通辽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坚持违规必追究,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