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通辽市检察院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铢积寸累”政治理论学习行动和“检微知著”党员办实事行动,从“知”与“行”角度出发,促进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质效上做到知行合一、止于至善。通过“思想越坚定、行动越自觉”评价体系,评选出“学习之星”和“服务之星”。
本期学习之星——包艳春

包艳春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
她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过程中,深刻感悟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既是政治责任,也是职业追求。她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事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依法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心化解矛盾纠纷,用情传递司法温度,努力成为民族团结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践行者、检察使命的担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