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23日在通辽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郎显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认真落实市委、自治区检察院工作要求,持续抓实“办好案子、建好队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服务大局,在护航全市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等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052人、提起公诉3522人。坚持“严”的基调,市检察院层报最高检核准,对马某某等8人超过20年的五起“陈年命案”予以追诉,伸张正义、严惩罪犯。依法对李某某利用迷信强奸26人、强制猥亵18人、诈骗61人获利820余万元案件提起公诉。常态化扫黑除恶,对包某某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严格提起公诉。规范“宽”的尺度,坚持宽严相济,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62人、不起诉598人。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91.6%,被告人一审服判率98.2%。完善“治”的体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领域监管漏洞,加强类案分析研究,形成17份专项报告,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5件,促进法律监督由案到治。成立“红石榴”“萨日朗”等公益法律顾问团,助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引领法治进步,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主动护航经济发展。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依法平等保护,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对涉企刑事“挂案”进行清理,深化涉企案件立案撤案监督。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制售伪劣商品、偷税骗税、非法经营等犯罪159人。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与金融监管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坚持上游犯罪与洗钱犯罪同步审查、一体打击,防范风险隐患。围绕“科尔沁牛”“开鲁百年酒业”“库伦蒙药”等地理标志产品设立联系点,开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助推做大做强通辽品牌。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相衔接,撤销对某公司过罚不当行政处罚决定,为企业卸下包袱。
着力守护生态环境。以全市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为依托,牵头推进东四盟市山林保护,推动生态检察协作统一行动落实落地。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务、林草等部门沟通联系,健全完善“河(林)长+检察长”、毗邻盟市检察机关区域协作等机制,开展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护佑西辽河、绿色矿山治理等专项行动,督促保护林地、草地、矿山60.16万亩,清理违章建筑31处、固体废物764吨。与松辽委、水务局联合巡查,解决西辽河主河槽种植高秆作物、破坏堤坝、浮桥及违章建筑影响行洪安全、过河通行安全等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助力河湖治理”获评全市“十大法治事件”。
二、聚焦司法为民,在守护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
全力守望美好生活。全市办理涉及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案件739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与市场监管部门通力协作,立案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9件,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12人。科尔沁区院对小区饮用水安全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依法保障2700户居民饮用水安全,被评为全国全区优秀案例。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起诉222人,同步开展以案释法,提升防骗识骗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科左中旗院针对不法分子借机为10万余名群众免费激活电子医保卡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督促行政机关规范医保经办。市检察院监督推进寄递企业面单去标识化处理,确保全市2亿件快递实现隐私运单全覆盖。开展高标准农田专项监督,围绕农田配套设施老化、机电井收费等“烦农”问题精准发力,保护农田4000余亩,整治问题机井5200余处,服务“藏粮于地”。
合力回应群众诉求。实施首次信访案件“一案一评查”工作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接受群众来信来访1114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市两级院领导首访包案136件,化解率超过80%。与司法局联合成立全区首家市级“检调对接”调解室,合力调解大量民事纠纷。对有较大争议和重大影响的案件,公开听证254件次,让大家评理,打通当事人心结。坚持既救急又救长,司法救助164人。市检察院、库伦旗院上下一体开展“刑事申诉+司法救助”双案同办,为一起申诉10年的聋哑申请人协调多方救济救助,既化解矛盾纠纷,又救助生活困难,该案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
着力守护特殊群体。支持农民工等劳动群体起诉53件。开鲁县院赴外省调查取证、查明事实,为38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01万元。科尔沁区院加大调查核实力度,依法惩治余某斌欠薪后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180名工人劳动报酬犯罪,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科左后旗院针对网络招聘平台存在不平等招聘女性问题,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删除相关信息,保障平等就业。扎鲁特旗院针对75名残疾人“两项补贴”应发未发的问题,监督行政部门制定精准发放和复核制度,实现全部发放,该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市检察院与多家单位召开联席会、制发检察建议、开通绿色通道,为30余名外地户籍在校退役大学生,在本市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
聚力呵护幼苗成长。持续擦亮“朵兰·未检”品牌,推进“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取证、检查、救治一次到位,不受“二次伤害”。开展全市校园周边日租房管理专项监督,与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形成公益调查报告,助推综合治理。奈曼旗院监督公安机关对辖区宾馆安装监控系统并接入治安管理平台,对未按规定登记入住的将自动报警。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139人,起诉150人。引入社会专业力量,成立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对38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精准考察帮教。结合办案制发控辍保学协作配合函6件19人,通过联动帮扶、合力监督,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联合妇联、教育局、关工委对3000余名学生和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常态化抓好法治实践教育全覆盖,全市检察机关74名“法治副校长”以“点餐式”送法进校园183次,受众8.8万余人,3部法治课荣获全区未成年人检察优质精品法治课。
三、聚焦监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恪守检察职责
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9789件,做实为法治担当。
刑事检察更加注重客观公正。开展刑事检察官大讨论活动,坚持检察履职回归到办案本职、本源上。坚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前介入案件186件;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开展专项监督撤案440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针对侦查主体不适合、调查取证不规范、强制措施使用不当等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项报告,检警联动提升刑事案件质效。严把审查起诉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53人、不起诉352人,纠正漏捕1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30人,既打击犯罪,又保障人权。加强刑事裁判结果监督,提出抗诉15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8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提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7件。科尔沁区院监督纠正1起关押人员先行羁押期限未折抵案件,当事人刑期依法被核减29天。抓好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检狱合力加强管理,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脱逃等重大事故零发生。检司协作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漏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对核查发现的脱管漏管115人全部予以纠正。监检衔接惩治腐败,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4件38人;用好检察侦查权,依法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8件13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民事检察更加注重权利救济。进入检察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大多历经一审、二审、再审,需要更加有效实现对当事人权利的救济。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9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7件,同比上升42.1%;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有效维护司法权威。落实“检护诚信”专项行动,严格监督虚假诉讼。针对债权人隐瞒部分还款事实、仍以全额欠条索债等案件依法监督,法院改判5件;对利用虚假证据打假官司的2起案件的原告,以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扎鲁特旗院办理的白某某、苏某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监督案被评为全区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更加注重促进法治。健全一体履职机制,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3件,对在监督办案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制发检察建议30件,库伦旗院推动治理35名精神类残疾人违规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问题,修复行业监管漏洞。针对诉讼程序终结但讼争未解的案件,通过监督纠正、公开听证等形式化解行政争议26件,促进案结事了。开展“以行刑反向衔接助推醉驾治理”工作,与交管部门共同解决新旧法律衔接问题,监督对116名未移送起诉的醉驾人进行行政处罚。对应受行政处罚的456名被不起诉人向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意见,防止既“不入刑”又“不处罚”。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注重精准有效。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8件,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于诉前整改不到位、公益受损状态持续的案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2件,强力推进受损公益修复。霍林郭勒市院针对村庄附近长期堆放生活、建筑垃圾问题提起诉讼,推动建立常态化环境卫生整治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做法被最高检推广。针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调查核实,形成资政报告。市检察院针对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等问题,形成公益调查报告,助力党委政府解决公益难题。科左中旗院督促行政机关履行哈民史前聚落遗址监管职责,助力申请163万元专项资金设立“文物保护基地”,被评为全区服务北疆文化建设典型案例。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办理代表委员提供线索案件61件,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解决生态环保、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治理问题。加大公益保护宣传力度,扩大“益心为公”志愿者规模,150位志愿者提供线索60条、协助参与办案35件,推进公共利益由公众守护。
四、聚焦时代使命,在锤炼过硬队伍中夯实检察根基
以政治建设凝心铸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警示警醒。接受市委巡察,如期完成反馈意见整改。出台检察办案风险联防联控工作办法,织密廉洁防护网。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建设党员政治生活馆等党建阵地,举办党务干部素能提升培训班、党建工作交流会,打造“刑检一体化”等5个党建品牌矩阵。举办科尔沁检察文化节,打造“通识检韵”文化品牌,提振奋发进取精气神。
以人才强检蓄势聚力。持续推进“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实案实训、业务竞赛、导师帮带、同堂培训等工作举措,组织分层分类培训93期2659人次。深化检校合作,与内蒙古民族大学签订八项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探索共建“反洗钱”“环境资源保护”等研究与司法实践基地;强化实务研究,在自治区级以上期刊杂志、法学论坛发表理论文章13篇、获奖9篇;打造业务“尖兵”,入选全国全区检察人才库10名,获评全国全区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6名;培育先进典型,56个集体和68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人才强检成效不断显现。
以检察改革赋能增效。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落实最高检关于考核的“一取消三不再”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让检察官不为考核所累、不被数据所困。实行分案、分人、分流“三分法”,实现繁案精办、简案优办。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构建法律监督数字模型10个,发现线索5761条,成案379件,6个模型在全国全区检察机关推广应用。“通通检”微信小程序荣获2024年度中国智慧政法十佳创新案例。
以基础建设强化支撑。牢固树立强基导向,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下力解决慢粗虚问题。制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措施12条,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经费支出、职级待遇、异地干警工作生活等实际问题10项。发挥干部协管作用,配合当地党委选优配强基层院班子成员8名。加大遴选、比选、引进、招录等工作力度,补充人员32人。开展“123人才培养工程”,分类储备10名副处级、20名正科级、30名副科级后备干部,建立“骨干人才库”,完善干部梯队。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不断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相关机关履职制约。走访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并邀请参与公开听证、听庭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检察办案和活动1106人次。接受人大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21人,及时办理代表建议10件、委员提案8件。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全年发布检察信息2.4万条,不断推进规范用权、阳光司法。288个原创作品阅读量超过410万,20个作品被人民日报人民号、学习强国转发,1件作品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原创作品三十佳”,“科尔沁风帆”新媒体工作室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工作室二十佳”,市检察院新媒体矩阵荣获2024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届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监委、法院和公安等机关的配合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升。二是法律监督不全面、不深入、不及时的问题依然存在,监督刚性和精准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管理现代化和科技应用还需不断加强。四是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职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持之以恒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努力为通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铸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肃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第一议题”、政治督察等制度。加强检察宣传文化工作,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以更实举措维护和谐稳定。坚持依法惩治犯罪和预防犯罪并举、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监督,推动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社会公益的突出问题。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助推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强化矛盾风险源头防控,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以更强担当履行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检监衔接,加强检察侦查,执行监督工作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突出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注重办好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持续向数字检察要生产力,让科技更好赋能检察工作。
四是以更严要求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融合推进领导班子、人才队伍、专业能力、职业保障和纪律作风建设。实施“一部一事树典型”,培育典型案例、典型经验、典型人物。深化检察改革,完善检察业务管理模式。持续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我们欣逢伟大时代,积极投身现代化通辽建设是检察机关的使命和担当。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更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通辽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