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察要闻   检察资讯   检察队伍   媒体播报   检察文化   法律法规库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6年1月20日 郎显成)
时间:2026-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0日在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郎显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民生民利,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勇担检察使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聚焦现代化通辽建设,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全力维护高水平安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犯罪的“刀把子”作用,批捕各类刑事案件787件960人、起诉2248件2794人。坚持“严”的震慑,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对杜某某等61人的“门徒会”邪教组织犯罪依法提起公诉。完善对命案、爆炸等重大恶性案件的提前介入指导机制,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45人。常态化扫黑除恶,对盘踞一方、为害多年的包某某等25人恶势力集团依法审查起诉,首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守护群众身边安全,重点惩治社会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从严打击令人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起诉870人。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安全稳定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犯罪182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对涉企刑事“挂案”进行清理,妥善处理涉企控告申诉案件,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把涉企民事执行案件作为监督重点,办理案件37件。开鲁县院督促解除对企业股东超标的冻结金额350余万元,帮助企业摆脱诉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为企业提供咨询、投诉、维权、保护等一站式服务。办理假冒贵州茅台、乔氏桌球等品牌商标案件7件。依法惩治金融犯罪,与人民银行加强协作配合,在办理一起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开展“一案双查”,发现洗钱犯罪线索,移送查实后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自觉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强化“地铁协作”,全力做好铁路检察机关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衔接协助工作。开展草原保护、沙地治理等专项监督,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99件,监督修复被破坏山林、河湖、草原20余万亩。加强府检联动,以检察履职促依法行政、督问题整改。市检察院监督助力科左后旗政府对境内东西辽河14座简易浮桥修缮改造,保障西辽河全线过流行洪安全和当地村民过河出行安全。中央环保督察指出某国电公司5家下属企业延期使用高耗能落后设备,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督促行政监管,推动企业全面整改。做实“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市检察院对一起非法采矿、破坏草原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向其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2.57亿元、环境修复费用5900余万元,得到一审判决支持。

主动融入高效能治理。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审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既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又助力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对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刑事处罚的,依法不起诉968人,努力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2份,推进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民间借贷规范、网络平台监管、医保资金内部管理、司法鉴定规范操作等问题,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调研分析农村赌博、电信诈骗等多发案件,形成参阅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深化醉驾治理,落实“血液酒精含量+情节”的入罪标准,宽严有度办理醉驾案件,审查起诉880人,同比下降24.14%,力求醉驾治理更合乎民意、合乎正义。加强法律宣传,引领法治进步,成立公益法律服务团,融合开展法治宣讲和顾问答疑407次;以案说法,制作发布检察宣传作品491件。49部原创作品被人民日报人民号、学习强国等媒体转发,13部作品荣获“今日说法”年度融媒体作品、全国检察机关“十佳”三微作品、全区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等荣誉,市检察院融媒体中心获评2025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

二、践行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通过高质效办案、精准化服务、多元化解纷,持续做实检察为民。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个体诊所非法经营、医疗机构药品储存不规范、医疗美容乱象以及养老机构、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实施“清单式排查+专业化指导”监管模式,办理案件75件。聚焦农村生活垃圾、城乡建筑垃圾等人居环境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93件,督促清理垃圾、固废等1900余吨。霍林郭勒市院督促整治3条河流12处河段内私搭乱建房屋、违规铺设管线、丢弃堆放垃圾等“四乱”问题取得良好效果,获评全区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与司法局、人社局等建立协作机制,为民事权益受损又无力打官司的提供检察帮助,支持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受家暴妇女等民事起诉22件。科尔沁区院对一起有能力支付但一直拖欠工资的案件提起公诉后,延伸检察监督,开展调查核实、财产摸排、协助执行等工作,让180名农民工如数拿到315万元“辛苦钱”,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做实司法救助,带动社会救助,与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基层组织等协作联动,把钱花在刀刃上,为117名因案致困的当事人或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70余万元。扎鲁特旗某镇小学生伊某因父伤母案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检察院与相关单位联合开展指定监护人、发放民政补助、申领教育资助金、开展结对帮扶等一系列救助措施,帮助孩子重燃生活希望,该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持信访工作法治化,融合检察12309和综治中心服务功能,“敞开大门”接访受访,对1019件群众来信来访全部予以回复答复。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落实信访首办、领导包案、联动办案等工作制度,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总量近三年分别下降24.9%、5.3%和8.5%。市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的一起因案发时间久远、原始案件材料缺失作出不起诉决定而引发的刑事申诉案,通过带案下访、上门听证,推动案件双方自愿签订和解协议与补偿方案,化解了长达33年的申诉积案。探索多元共治路径,协调政法、信访、社区等部门机构,设立“综合帮办中心”“法律援助驻检工作站”“检调对接”调解室等,发挥律师、听证员、调解员、人民监督员、心理咨询师等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定纷止争积极作用。科尔沁区某镇75名妇女因出嫁外村未获得征地补偿款平等分配而多次信访,市区两级检察院一体履职,联合妇联、协调政府、监督镇村,依法将69万余元补偿款分发到位,维护男女平等权益,破除乡村陈腐观念,该案入选全国第六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双向保护,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又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从严起诉性侵、伤害、组织有偿陪侍等犯罪166人。联合团市委与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建立“检察+社工”携手帮教模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65人次,附条件不起诉帮教30人,实现“零再犯”,助力重归正途。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联合旗县市区公安机关建立8个“一站式”办案区,集中开展询问调查、人身检查、侦查辩认、心理疏导等,最大限度减少二次伤害。加强犯罪预防源头治理,开展租车、日租房经营专项监督,堵塞行业监管漏洞,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协同妇联建设家庭教育指导站,制发“督促监护令”61份,着力解决监护不力、教育缺失问题。履行检察官法治副校长职责,开展法治宣讲160场次,受众6.4万余人,18个普法短视频被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收录并发布。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进高质效法律监督

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厘正理念、构建体系、完善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充分履行刑事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1件,对不应当立案的监督撤案30件,追捕追诉漏犯3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440件。深化与法院配合与制约,加强会商统一司法标准,强化监督确保案件公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刑事抗诉21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件。市检察院对醉驾酒精含量超过220mg/100ml判处缓刑、套取学生伙食费贪污139万元判处缓刑等罪责刑不相适应的案件,依法抗诉后法院改判实刑。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提请减刑、假释案件提出从严意见20人,对55名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问题予以纠正。开展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规违法问题415个。严惩司法腐败,对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立案侦查3人,起诉8人。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形成反贪惩腐合力,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8人。

持续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21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2件,法院审结采纳13件。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11件。重点监督纠正执行中超标的冻结、未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未对财产线索实际调查等问题。协同整治虚假诉讼,监督纠正“打假官司”案件7件。梁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借用他人名义起诉,通过伪造证据、虚假陈述取得法院生效判决,非法获取保险理赔。检察院监督发现并查明违法事实后,建议法院再审撤销了判决,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彰显正义不会缺席。

切实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9件。审查不服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3件,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9件。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对在诉讼活动监督中发现的有关部门行政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1件。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后注重刑行衔接和内部线索移送,对毁林毁草、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电信诈骗等犯罪案件中,虽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认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422人,向主管部门提出检察意见,督促依法作出处罚,昭示“不刑”不等于“不罚”。阿某某将自家69亩草原转包他人耕种农作物,造成植被破坏。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因其行为违反草原法,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科左中旗检察院向林草局提出检察意见,责令阿某某限期恢复草原植被,没收其违法所得2.7万余元,并处罚款5万元。

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围绕26部现行法律规定的14个领域,办理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安全生产等公益诉讼案件446件。办案中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争取最佳办案效果,96.8%的案件问题在诉前或审前予以解决。对发出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1件,通过“诉”的确认维护公共利益。深化与行政机关协同监督,与水务、林草、农牧、市场监管、残联、医保等多部门建立线索共享、执法联动、成果互认的协作机制,合力破解治理难题。市检察院监督助力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监管,推动5个旗县新建无害化处理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与市税务局联合开展成品油零售企业偷税漏税专项行动,守护国有财产安全。与市文旅局联合印发《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机制》,以“监督+行政”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拓展“益心为公”志愿者团队,深化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衔接转化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四、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突出政治建设,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市县两级院全部成功创建市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打造“萨日朗”“刑检青锋”等特色品牌15个。实施“123人才培养工程”,分类储备10名副处级、20名正科级、30名副科级后备干部,完善干部梯队。深化检校共建,持续落实与内蒙古民族大学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多元合作、协同育人。强化素能提升,开展“检察官集训营”等各类培训练兵55期3734人次,14人入选全国、全区检察人才库。开展典型案例、典型经验、典型人物选树评选活动,5项工作在全国、全区有关会议上作交流发言,14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全区典型案例,42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推广,48个集体和78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表扬。推进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融合开展办案作风改进专项活动,让懂规矩、明纪律、严作风成为检察习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严防干预司法办案,共记录报告事项436件。

坚持“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组织16名基层检察官接受履职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等重要会议活动664人次,逐条落实、逐人回复代表委员建议提案32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依法接受履职制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人民监督员工作被最高检、司法部通报表扬。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监委、政法单位的协作配合,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建言献策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与新时代发展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地方发展、融入社会治理还不够紧密,举措和成效还有待深化。二是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整体质效还不够高,法律监督力度、刚性、效果需要不断提升。三是检察人员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检察管理仍需持续强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着重发力、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通辽“全方位提速追赶、高质量跨越争先”目标,扎扎实实办好案子,用心用力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建设统领。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检察工作根本遵循,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请示报告、督查督办等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在检察机关落地见效。坚持从法治上着力,发挥检察职能,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

二是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现代化通辽建设履职尽责,坚决维护高水平安全,务实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检察举措,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投资建设,维护社会公益、解决民生实事,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更深切入融入、更好发挥作用。

三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进“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过程监督,深化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全流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以检察公益诉讼法出台为契机,加大全领域公益保护力度。加强数字检察建设,运用大数据赋能,破解监督难题,提升监督质效。

四是持续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坚持以改革精神抓好检察管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唯数量、数据,坚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统一于公平正义。一揽子推进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确保检察队伍讲忠诚、能办案、有活力、更廉洁。

各位代表,新征程赋予新使命。在“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我们将拿出跃马扬鞭的勇气,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把全市发展目标和本次大会决议,转化为生动的检察实践,推进检察工作有新进步,为现代化通辽建设作出新贡献!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网上举报
网上申述
检察长信箱
指导性案例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凤凰山大街东段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蒙公网安备 150502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