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月开新元,光华启新篇”。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发扬党的优秀品格,以党建引领检察业务工作,近日,通辽市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开展“重温党史悟初心,廉洁自律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涵盖参观党员政治生活馆、思想汇报、廉政谈话和集中学习,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市检察院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志兰、检委会专职委员刘静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走进展厅,在讲解员的引领下,支部成员参观了通辽市检察院党员政治生活馆。一段段峥嵘岁月、一个个英雄事迹......,革命先烈们为党和人民事业前赴后继、不畏牺牲的革命精神深深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位党员,仿佛让大家穿越时空与革命先辈进行了一场心灵对话,促进大家对党的光辉历程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感悟。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参观后,在生活馆瞻仰大厅,全体党员高举右拳,重温入党誓词,激昂的誓词在馆中回荡,表达着党员们对党的无限忠诚和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



参观结束后,第三党支部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思想汇报,纷纷表达了自己入党的初衷和决心,从工作、生活和学习方面分别作出论述,表示要加强学习,把党的初心和使命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奋斗,为党贡献自己的力量。

支部纪检委员赵奎与党员进行廉政谈话,学习传达《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宣传委员春美领学了《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以及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支部书记田红梅强调,岁末年初,党员干部要遵守党规党纪,坚守廉洁自律红线,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树立良好党员形象。
此次党日活动,激励党员在工作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升党性修养,永葆党员本色,以更加坚定的信仰和饱满的斗志,投入到检察事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