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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加强交流互鉴?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务实合作
时间:2026-10-08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字号:大 | 中 | 小】

史卫忠出席第二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并强调

加强交流互鉴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务实合作

本报讯 10月1日,第二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俄罗斯联邦喀山举行,会议围绕保护传统家庭价值观和预防违法内容在未成年人中传播等主题开展交流,各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检察机关及上合组织秘书处、地区反恐怖机构等20余个代表团参加。受应勇检察长委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卫忠出席会议,分享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经验。他指出,中国检察机关愿与各方一道,持续强化对话交流,进一步携手深化务实合作,互学互鉴立法、执法、司法经验,携手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史卫忠介绍,今年是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中国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制定并与时俱进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形成严密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确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

史卫忠表示,中国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坚持“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深化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坚持立足检察职能,促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坚持标本兼治,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会议期间,各成员国共同签署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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