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公告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本院决定对家庭过期药品处置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2月16日下午15时00分
二、参加听证会方式
本次采取公开听证形式,社会公众可在2024年12月13日下午17点30分前通过电话向本院申请现场旁听。
三、听证地点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各项要求,主动接受安全检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成凤、邓天
联系地址: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475-2739564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