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4日,通辽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
会议指出,当前数字检察工作面临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在主观上检察官建用监督模型积极性主动性不足,二是在客观上数据获取和应用存在困难。如何解决好“想不想干、会不会干”的问题,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一把手”高位推动,实行市院部门清单盯办月报告和基层检察长双月成果报告制度;二是构建两级院协同推进机制,列出监督重点、确定应用范围,上下一体研判、市县同步推动;三是细化完善与检察官晋级晋升直接挂钩的工作激励机制。
会议要求,开展数字检察工作,市级层面不搞竞赛,不作数量要求,要以成案数、监督结果、治理效果为目标导向和评价标准,不能为建而建、为用而用。要通过数字赋能,把案子办“巧”办好,把监督做深做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