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1日下午,在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与会代表对《关于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进行表决,全票通过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对检察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代表们一致认为,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民生民利,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亮点纷呈。
会议要求,通辽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通辽“全方位提速追赶、高质量跨越争先”目标,扎扎实实办好案子,用心用力提供司法保障,为现代化通辽建设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