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已逐步走出悲痛,孩子们的学习生活也回归到了正常。以后种好地,放好牧,日子还得过下去!”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王某家中开展回访。听到王某的话,检察官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王某是库伦旗的一户农民,一家四口勤恳劳作,日子虽不富裕却也安稳。可一场意外的单方交通事故,骤然打破这份安宁。
2025年1月的一个夜晚,王某一家四口驾车从岳父母家返程,因夜间视线不良、操作不当,车辆撞上道路隔离栏,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王某妻子当场死亡,王某与两个女儿受伤送医救治。
公安机关随后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2026年2月,该案移送库伦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提审室内,王某面容憔悴:“是我驾车肇事夺去了爱人的生命,我内心满是自责。可如果我被判处刑罚,两个孩子今后读书、生活又该依靠谁?”
家中积蓄已全部用于伤者救治与丧葬事宜,现实生活压力接踵而至。承办检察官深知,若简单就案办案提起公诉,程序上虽并无不当,但极易致使两名未成年子女及痛失亲人的岳父母再度陷入生活困境。
在审查证据的同时,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对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将案件办理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同步推进。
刑检、控申部门干警共同上门走访,安抚失去亲人的孩子与老人,核实王某一贯表现及家庭实际困难,充分听取被害人家属意见。被害方近亲属对王某的过失行为予以谅解。
由于该案系单方过失交通事故,王某主观上无犯罪故意,犯罪情节轻微,已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且尚有两名未成年女儿需要抚养。综合全案情况,该院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案并未止步于作出不起诉决定。库伦旗人民检察院联动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两级联合司法救助,分别向王某岳父母、两个女儿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纾解老人养老压力,化解孩子就学就医的燃眉之急。
2026年7月1日,王某送来一面锦旗,锦旗中将“察”字误写为“查”,这一处笔误,承载着群众质朴的谢意。
更令办案人员动容的,是王某大女儿的来信:“亲身经历这件事后,我真切体会到,司法既有公正严明的尺度,更有抚慰人心的温度。今后我一定会扛起家庭责任,勤勉踏实求学,常怀善意回馈社会。”
一面带有笔误的锦旗,只是该案的一个小小注脚。
办案检察官表示,办理民生案件,不能仅满足于卷宗内程序办结,更重在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关乎群众冷暖的一件件实事上,推动法理情有机融合,让公平正义直达百姓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