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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人民检察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22-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16日,我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上,检察长马俊华同志领学了“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共同建设伟大祖国 共同创造美好生活”重要讲话,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记录笔记、体会感悟。

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体干警深刻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要求具体,是为内蒙古量身定制的行动指南,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党组书记、检察长马俊华对全体干警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提高人民意识。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努力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排群众之所难”。是坚持司法为民。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围绕“九个是否”“提升六种能力”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真解决问题,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能力和水平。是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把民族工作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进一步扎实做好检察环节民族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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