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及相关工作部署,开鲁县检察院通过“五个优先”,保障涉企案件顺利办结,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走深走实。
“优先受理”
建立涉企案件专项台账,优先登记受理涉企案件,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方式,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录入、当日分配案件。进一步加强案件受理审查、分案流转、结案审核工作。
“优先管理”
对涉企案件进行“标识制”管理,制发案件接收通知书后,在显著位置进行标注“涉企”的同时,对系统内录入新受理涉企案件时,对涉企案件名称进行“涉企”标识管理,起到提醒功能。
“优先服务”
进一步强化涉企案件的涉案财物管理,在受理过程中,发现侦查机关对查封、扣押、冻结等程序不规范的,不予登记入库。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办案部门得出结论与案件无关的涉案财物,在三日内予以解除、退还。严格执行财、物分类管理原则,对涉企案件涉案物品,建账设卡,一案一账,一物一卡(码),账实相符。
“优先监督”
不断强化全流程监控,建立涉企案件监控日志,对涉企案件实行动态化、实时化、全流程监管,针对临界到期案件、案卡填录不及时、不规范完整、文书制作不规范、诉讼权利未得到及时保障等问题,及时向承办人和办案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预警、提醒。
“优先保障”
加强服务保障质效,涉企案件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卷宗制作;综合运用“12309检察网”线上阅卷、“自助终端机”异地阅卷、“程序性信息”推送平台,优先保障涉企案件代理律师阅卷和程序性信息推送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