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通辽、诚信通辽建设”主题征文活动评选结果出炉,通辽市检察机关共10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6篇,通辽市检察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通辽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法律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积极组织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积极参加各类理论论坛、征文活动,2024年以来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征文活动29项,获奖36篇,其中国家级获奖2篇,省级获奖8篇,市级获奖36篇。全市检察机关共10人被聘任为通辽市法学咨询专家,7人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理论与调研人才。
通辽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政治属性,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推进检察理论研究与改革发展大局同频共振,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通辽市检察机关坚持理论研究深深扎根于“四大检察”工作实践,深入研究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路径,以检察实践滋养检察理论,以检察理论服务检察实践,相互融合,协同共进,一体化提升检察理论和检察实务能力水平。
完善检察理论研究激励机制,制定《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办法(试行)》,鼓励更多检察人员积极发表高质量、有影响力的理论成果,并对贡献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以实际举措鼓励支持检察人员投身理论研究,培育检察理论研究骨干人才力量。
深化协作配合,持续加强“双子星座”“三鲁论检”理论品牌建设,推动《通辽检察》《调研参阅》等刊物编辑工作,为全市检察人员文章提供更好、更优的平台,助推全市检察检察理论研究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辽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理论课题研究工作,积极推动、鼓励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做好课题申报、立项、结项等工作。2023年以来,全市共立项自治区级重点课题12项,市级课题2项;通过评审完成结项课题6项,其中1项国家级课题、3项自治区级课题、2项市级课题。
下一步,通辽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以高水平检察理论研究服务、引领、促进检察实践,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