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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迟到”33年的和解
时间:2025-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不仅用心用情办理案件,还专门组织多方人员开展听证,帮我彻底化解了积压多年的矛盾、解开了心结。我对这个处理结果非常认同,今后一定会尽自己最大努力为社会多做贡献!”近日,当事人韩某专程来到检察机关,紧紧握住办案检察官的手,送上锦旗表达感激之情,并当场承诺息诉罢访。


韩某是1992年一起案件的被害人,当年其同学(案件嫌疑人)的行为造成了他终身伤害。因案发时间久远,原始案件材料存在缺失,扎鲁特旗检察院于2003年对该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后近二十年里,韩某始终未能放下心结,踏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检察+听证,

一体化联动化解心中郁结



2025年8月,通辽市检察院受理该刑事申诉案件后,依据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干部办案规定,决定由检委会专职委员刘静办理。刘静委员及时调阅卷宗全面掌握案情,随即启动“上门办案”模式,专程当面接访韩某,在耐心倾听其诉求、精准锁定核心争议焦点后,量身制定矛盾化解方案。她不仅多次组织调解,还前往嫌疑人住所地开展耐心细致地沟通工作。经综合研判,唯有先解开韩某心结,才能化解两家长达数十年的矛盾。以此为突破口,通辽市检察院在案发地扎鲁特旗邀请三名听证员召开听证会,最终,在检察机关推动下,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和解协议与补偿方案,这起历时33年的刑事申诉信访积案得以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践行“枫桥经验”

彰显检察为民情怀




检察机关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办理此案,既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又通过主动排查化解社会深层矛盾、以公开透明的听证程序接受社会监督,既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更彰显了司法温度与担当。此案成功探索出司法程序修复人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新路径,为处理类似陈年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检察样板”。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检察温情与责任从不缺席。通辽市检察院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严格落实院领导办案、包案制度,用专业与情怀续写检察故事、传递检察强音,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被岁月尘封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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