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通辽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全市判决生效的捕后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数据态势,召开专题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会议由市检察院王野副检察长主持,分管领导霍玉春副检察长、傅强党组成员,第一、二、三、八检察部和案件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这是自10月21日成立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领导小组后的首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此次会商会议旨在通过专题数据会商,重点围绕全市判决生效的捕后判3年有期徒刑案件业务数据情况所反映的规律、趋势、特点、影响、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为检察决策和业务开展提供高质量有价值的参考依据,推进相关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会议由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汇报全市201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全市判决生效的捕后判3年有期徒刑(含3年)以下案件的业务数据及三年同期数据对比情况,重点对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判决无罪的案件等四类数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与会分管领导霍玉春副检察长、傅强党组成员,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依次发言。对捕后判3年有期徒刑案件数据的规律、趋势、特点、影响、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对策意见。包括通过数据分析和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的方式,系统掌握全市适用认罪认罚案件的整体态势,分析推进认罪认罚工作适用范围和适用效果的对策,以及结合通辽地区实际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在司法运行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的具体可行方案。通过会商会议的分析研判,充分延伸数据分析对提升办案质量和强化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方面作用和影响的方式方法。
王野要求:问题导向,依托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对捕后判3年有期徒刑以下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对相关业务数据的情况结合具体案件做细致的分析梳理,形成态势分析报告。是突出重点,对相关业务数据中有异常波动的情况重点分析造成波动的原因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是多种措施并用,在全市开展评查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对数据波动明显的院进行抽查。确保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的成果能够有效落实。同时对两项监督和认罪认罚适用提出具体要求。